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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小事不小,法官悉心化解讨租难题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7月19日     点击:

望都法院坚持“以小见大”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关切的、事关民生的“小案”,把每一件“小案”当作“大案”来办,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用真情真意为群众提供服务。近日,望都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同意支付所有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案中,原告熊某与被告刘某系房屋租赁关系,被告于202041日与原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时间为1年,租金为1.2万元,没有押金。双方口头约定先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剩余6000元于2020417日支付,但被告未如期支付。原告一直与被告沟通,被告于20201011日转账1000元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后原、被告双方沟通不成,被告刘某擅自搬离租所。

20201217原告熊某去时,已人去屋空,刘某连房屋钥匙都未留下,租住期间产生的水费、物业费、电梯费、取暖费等一系列费用也未支付,均系原告熊某支付。被告一直拒接原告电话,无奈之下,熊某将刘某诉至望都法院。

案件进入审理后,主办法官考虑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特点,案件争议不大,所欠租金数目不大,存在一定调解空间。于是,主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多次进行电话沟通,着重对刘某进行劝导,从法律层面阐述事实及依据,帮助其分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引导其正视自己的法律义务,耐心告知刘某逃避诉讼的风险,如果仍不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经法官多次调解,多角度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同意缴纳租金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电梯费、水费、取暖费等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结束后,原告熊某不停地对法官表示感谢。这起暖心案件仅仅是望都法院干警为群众办实事,替当事人解烦忧的小小缩影。用司法温情守护公平正义,望都法院干警将默默耕耘,执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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