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洗车店洗车,不少司机会把车钥匙交给洗车工,方便他们挪车,但也应注意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避免出现麻烦。近日,望都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被告人张某系某洗车店洗车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金钱面前应恪守职业道德,发扬社会公德,而不是心存侥幸,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同时,也提醒公民在生活中要提高财产安全意识,不要将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脱离管控范围,以免被心怀不轨之人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