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都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从“针锋相对”实现“握手言和”,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达到息诉止争的效果。
原告于某经营一家五金店,被告刘某某多次从原告于某处购买刀铲等工地用具,原告向被告履行交付义务后,被告未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剩余货款,被告一直拖延拒付。无奈之下,于某将刘某某诉至望都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梳理案情,了解到案件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且具有调解意愿,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到庭,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诉求与不满,细致释法明理,疏导其激动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沟通,详细了解其支付货款的实际能力与困境,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最终,双方经协商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讼不可长,和为上策。今后,望都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为民理念、创新调解方式、拓展多元解纷渠道,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