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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法院:幼童横遭车祸引纷争 法官耐心调解解困局

作者:     来源:望都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点击:

     近日,望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与赵庄法庭合力完成了一场特殊的调解工作。

     2019年10月19日,唐某驾驶大型客车时,与骑自行车的8岁儿童张某发生碰撞,致使张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唐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唐某认罪悔罪,亦希望补偿被害人家属以取得谅解。但唐某被羁押在看守所,其父亲年迈远在辽宁省,其姐姐亦无法联系,民事调解工作一时无法进行,被害人损失不能及时获得赔偿。

    为抚慰被害人家属心理上的创伤,化解矛盾,刑事案件主办法官刘顺河与民事案件主办法官赵学骞多方协调,积极沟通,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唐某提供了其朋友顾某的联系方式。主办法官立刻与顾某联系,顾某因只是朋友关系,起初有所犹豫,且未得到唐某或唐某家属授权,自己贸然出面参与调解有所不便。主办法官多次与顾某沟通后,终于做通了其思想工作,顾某表示其找几个朋友商议商议,共同凑些补偿款。主办法官在安抚被害人家属丧子之痛之时,对其释法明理,被害人家属对事件的认知逐渐趋于理性。最终,被害人家属与顾某等人达成补偿协议。

     法官说法:所有驾驶员在开车上路要时刻紧绷安全行车之弦,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监护,是权利更是一份责任。”家长对未成年人一定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主动监护看管,保障未成年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身要在法律上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子女人身安全受到的伤害是金钱和法律责任无法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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